翔蜂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翔蜂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翔蜂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工程 (标段名称)已由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编号为:坛开经发备字[2022]12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州市翔蜂标准厂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坛经济开发区鑫城大道以南、银湖路以西。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约 656 亩,建设总部基地项目配套厂房(包括电极装配车 间、化成车间、模组车间等)及附属用房,面积共约 410000 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范围内的土建(包括不限于桩基、地基基础工程等)、机电设备安装(包括不限于电梯、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等)、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包括不限于道路、雨污水、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等本项目所有实施内容的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协调及招标人交办的与工程相关的事项;(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5)履行项目管理的职责。
2.4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232914.59万元
2.6 监理合同估算价: 490万元
2.7标段划分:共划分1 个标段
2.8标段编号:3204822206280002-BE-001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 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的专业及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6名;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理员9名;
3.9 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8 月 1 日至 至投标截止日前 ;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3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3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翔蜂标准厂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88 号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邮 编: 213200 邮 编:213200
联 系 人:黄莹 联 系 人:曹春芳
电 话:0519-68229271 电 话: 0519-82798174 、1381500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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