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补充、修改: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修改为:一标段40443002元;二标段36583450元。招标文件所有涉及的招标控制价均作相应修改。
2、本工程暂估价修改为:一标段545000元(含税);二标段708500元(含税)。招标文件所有涉及的暂估价金额(含税)均作相应修改。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最低限价修改为:一标段812689元(不含税);二标段660915元(不含税)。招标文件所有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最低限价均作相应修改。
4、本工程投标报价合理报价范围修改为:一标段36453202元(含)≤投标报价≤38448102元(含);二标段32995955元(含)≤投标报价≤34789703元(含)。招标文件所有涉及的投标报价合理报价范围均作相应修改。
5、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资信标得分中:“4、投标人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得分”修改为: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完成过具有软土地基基础、单项合同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各标段招标控制价的60%及以上或具有软土地基基础、单项合同工程管道长度达到本招标项目各标段管道总长度60%及以上的单项管道工程(该单项管道工程中须包含钢管材质)。该类似管道工程业绩中须具有管径DN1200mm及以上管道(包含外套管),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①信息平台的网页截屏或打印件②软土地基相关技术资料共2项资料确认,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一标段:
单项合同价达到 40443002 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6559 米的,得4分;
单项合同价达到 32354402 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5247 米的,得3分;
单项合同价达到 24265801 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3935 米的,得2分;
二标段:
单项合同价达到 36583450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5657 米的,得4分;
单项合同价达到 29266760 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4525 米的,得3分;
单项合同价达到 21950070 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3394 米的,得2分;
其余不得分。本项得分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取。
注: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40443002元;管道总长度为 6559 米。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36583450元;管道总长度为 5657 米。
“5、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施工经验得分”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具有软土地基基础、单项合同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各标段招标控制价的60%及以上或具有软土地基基础、单项合同工程管道长度达到本招标项目各标段管道总长度60%及以上的单项管道工程(该单项管道工程中须包含钢管材质)。该类似管道工程业绩中须具有管径DN1200mm及以上管道(包含外套管),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①信息平台的网页截屏或打印件②软土地基相关技术资料共2项资料确认,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一标段:
单项合同价达到 40443002 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6559 米的,得4分;
单项合同价达到 32354402 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5247 米的,得3分;
单项合同价达到 24265801 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3935 米的,得2分;
二标段:
单项合同价达到 36583450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5657 米的,得4分;
单项合同价达到 29266760 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4525 米的,得3分;
单项合同价达到 21950070 元的或管道长度达到 3394 米的,得2分;
其余不得分。本项得分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取。
注: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40443002元;管道总长度为 6559 米。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36583450元;管道总长度为 5657 米。
6、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商务标得分中:(1)一标段评审控制价A1修改为:39898002元;二标段评审控制价A3修改为:35874950元。(2)进入评标衡量值组合的合理投标报价范围修改为:一标段35908202元≤B1≤37903102元;二标段32287455元≤B3≤34081203元。(3)投标报价偏离单位修改为:一标段E=199490元;二标段E2=179375元。
7、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暂估价汇总表、使用《北仑招标工具2019(V6.7.0)》编制生成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2022115电子投标文件1标段.tpxe、2022115电子投标文件2标段.tpxe已上传,请下载使用。
8、招标文件P67页施工合同中“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2)条修改如下:
(2)余土的外运费用按理论重量结算。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运输路线运输到区政府或城管部门指定的堆放处置场所,具体外运费用按仑渣领办联[2021]1号文件及仑建[2011]12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渣土运输处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021年11月印发)规定计取,结算时承包人提供《宁波市北仑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情况确认表》、《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处置申请核准表》、《行政许可决定书》。当承包人将余土运至需要过磅的堆场时,运出工地时必须由监理单位在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堆场过磅后由处置单位确认重量并盖章,当运至堆场的实际过磅重量超过理论结算重量时,运费按表格上确认线路的实际运距及理论结算重量计取,超出理论结算重量部份的运费不予计取;当运至堆场的实际过磅重量小于理论结算重量时,实际过磅重量按表格上确认线路的实际运距计取运费,其余方量的运费不予计取。
运至建筑渣土合法消纳场地进行处置的余土,其处置费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堆放处置场所,但发包人最多只承担理论结算重量(即合同量加联系单量)部分的处置费用,超出部分的处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结算时扣减;未运至建筑渣土合法消纳场地的余土一律不计取处置费,运费不予计取。
施工塘碴便道使用结束后需挖除,对挖出的可再利用的塘碴外运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运费按实际运距计取。
“(3)泥浆的外运和处置”修改为:经城管部门审批运输至中转场所的泥浆,其外运费用按理论重量结算,结算时按规定提供上述三张表格,外运费参照(甬价费[2018]60号)文件计取,处置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运费不予计取。
9、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作调整。各潜在投标人若有疑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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