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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勘察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 2024-06-04

清镇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勘察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一、我局拟实施的清镇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现决定对勘察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本次公开比选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清镇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资金及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各级教育专项资金;

4、工作期限:从签订《勘察合同》开始, 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5、质量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勘察。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返工,并按《勘察计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2)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勘查的规范进行勘察,执行的规范如:《岩土工程勘查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版)、《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GB50300-2013)、《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返工,并按《勘查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三、资质要求:

1、参加本次勘察公开比选的竞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的独立法人实体。

四、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24年6 7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中午12点至1点休息),在清镇市教育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地址:原百花新城政府大楼1611室)。

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3、被委托人在委托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金交纳证明(盖单位财务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副本(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注:

1、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报名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彩印章无效)的资料及证照复印件。(缺一枚或二枚印章的均视为不合格)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

3、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与本公告不一致以及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均视为不合格。

5、以上报名资料缺少一项(及以上)或者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

6、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还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进行审查的相关证明。

7、所有资料须机打,手填无效(签名除外)

六、参加竞标的竞标申请人,报名时在清镇市教育局基建科获取有关资料。

招标人:清镇市教育局 (签章)

联系人:何紊

联系电话:0851-82522146

日期:2024年6月4日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清镇市教育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并在境内注册的(比选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xxxxxx)作为我公司受托人,参加(项目名称)的公开比选活动,授予他代表我公司对该项目签署方案、进行公开比选、签订合同和实施一切与此有关事宜的权利。

特此委任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正面

法人身份证反面

授权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正面

委托人身份证反面

委托单位: (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签字:

日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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