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中路(宁南南路-蝶缘路)工程(施工)(重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康中路(宁南南路-蝶缘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21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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