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水泥土钻芯法试验服务项目已由东侨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出资,行政监督部门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金塔组团塔南片区林聪路东侧、梦龙路南侧、金贵路西侧、万安路北侧 2.2 控制价(估算价):23.37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4.02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检测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检测内容具体详见采购发包文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检测清单所列举的项目。本项目控制价23.3700万元(包含设备进、退场费),最终发包价格为14.0220万元(包含设备进、退场费),投标时投标报价暂按发包价金额进行填报,本项目发包价仅作为阳光平台发包使用,最终中标结算单价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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