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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施工项目预公示

· 2024-06-28

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5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6200万元,建设规模:全长约840米,建设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建设地点: 位于高新区,西起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至梅墟路 。
2.2 招标范围: 道路、桥梁、管线(雨水、污水、给水、电力等)、治安监控、绿化、照明及附属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不含交通设施)。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6200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19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具有软土地基基础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招标控制价100%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类或市政桥梁类施工项目(不含轨道交通)的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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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931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系人:俞蒙蒙、周玉琪、王皓、金鑫、王灿、黄斌、陈聪枭

联系电话:1373614049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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