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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市场化代建工程及维抢修工程管道检测招标公告

· 2024-07-04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市场化代建工程及维抢修工程管道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市场化代建工程及维抢修工程管道检测 已由 /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市场化代建工程及维抢修工程管道检测。2.1.2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2.1.3项目概况:通过分析新区市场,2024 年度市场化代建工程项目代建合同总额约 4000 万元,具体分为 80 余个单体项目(80%以上为小工商业用户),维抢修工程数量不定,每个单体项目管道无损检测及第三方检测费用为 300 元至40000元不等,预估年度项目无损检测及第三方检测费用总额约200000元,具体实施项目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委托。2.1.4服务期限:本年度整体服务期限是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在2025年4月1日前出具的项目委托函项下的检测工作完成之日止。具体以招标人就具体任务出具的项目委托函中约定的实施时间要求为准。2.1.5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将对合作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具体考核评价办法由招标人制定,如合作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通过考核,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并重新选择合作单位,如合作单位第一个年度考核评价达到要求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一年度合作期限。2.1.6质量标准:合格。2.1.7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 开展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雄安新区用户端红线范围内的供热(冷)代建项目、燃气代建项目、改造工程、燃气设施拆改移、维抢修工作等工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及无损检测工作且独立完成架空管道的无损检测。包括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发包人要求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无损检测主要检测方法为射线检测(RT)和超声检测(U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1)-3)1)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证书,(核准项目至少包括CG-常规检测);3)投标人应满足下列①、②、③、④条件之一:①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②具有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③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④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包括:市政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3.1.2业绩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第三方质量检测合同业绩。2)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无损检测合同业绩。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可重复计算。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
3.1.4财务要求 /。
3.1.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 ①根据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雄安规建办{2020}156号)中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应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资质认定或母公司资质认定涵盖该场所,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的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检测单位应在新区建立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场所(须提供CMA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能证明检测场所的证明材料,并在CMA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中须包含有体现雄安新区分场所地址或注册地址等信息);②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雄安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③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b.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其他要求的要求;c.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证书,(核准项目至少包括CG-常规检测);d.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e.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其主要设备资产、人员均在雄安新区范围内;f.联合体各方中若有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成员,则该成员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g.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4-07-05 09:00至2024-07-12 09:29(北京时间,下同) 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下载方式: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内本项目【查看采购公告】中【联合体成员】一栏处添加共同组成联合体的其他所有成员。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12 09:30 ,地点为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需用平台发布的文件制作软件编辑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文件开启:(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的修改); 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t、u、v、x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x条要求为准。 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帮助: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败。 3、在生成投标/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新区容东片区4号能源站 地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孟经理

联系人: 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电话:

0312-5600502

电话: 0312-4078180,1553513514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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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wangsy@sstc20.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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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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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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