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4-XJK23-GC04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质量检测,已由新疆油田公司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内容: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东北距离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直线距离约24km,建设规模264万千瓦,直流侧装机容量为3450.304MW。
主要工程量: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内建筑工程(含建筑电气)相关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与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的质量检测,具体质量检测执行标准详见《新疆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细则(试行)》中资料GCJC-001-001,见附件1。
2.2、服务内容: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及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与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建筑电气等的检测。
2.3、工期要求:自接受甲方委托开始,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同时,各单项检测内容7天内完成检测所有的相关工作;具体开始检测时间视施工进度现场确定。
2.4、服务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6、最高限价:在本招标文件计价依据基础上,下浮10%。
标段(标包)划分:否 标段划分数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
3.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2.1见证取样检测
3.2.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2.3公路工程综合等级证书
3.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的检测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要求完成备案,提供审批后的备案表。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资格;(任意一项即可)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至少2年以上的项目管理经验。
注册证、职称证要求提供证件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经验证明应提交合同、任命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
3.5技术负责人要求: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3年有同类工程项目检测经验。
3.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1人):
(1)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3.7一般试验人员要求
3.7.1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上岗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3.7.2检测岗位的培训应在自治区住建厅(或外省同级别住建部门)认可的住建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合格后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
3.7.3根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检测内容,进行试验检测的试验人员,应持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证书的类别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种类:A类-建筑材料力学实验;B类-混凝土、砂浆及地方建材试验;C类-建筑材料化学分析;D类:无机胶结材料物理试验;E类-防水材料试验;F类-无损检测(混凝土构件及砌体工程);I类-地基基础检测;K类-化学建材(塑料管材)及电线、电缆;L类-建筑门窗检测。
3.8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1)提交完整的职业资格认证:
投标人需要提供一套完整的职业资格认证材料,这包括职称证书、培训经历证明、相关专业业绩合同和社会保险等文件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必须带有正式的公章。
(2)最新且有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是最新的,并且在有效期内,任何过期或非正式的文件都不会被接受;如果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影响资质、资格证书的延续登记,投标人应在允许延续资质后立即更新相关材料。
(3)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投标单位在提供资料时,必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和有效的;如果发现有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内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1注册职业资格及职称证明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证明其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9.2工作经历证明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近年参与相关项目实施的工作经验,工作经历应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性质密切相关,具体年份及工作经历的要求与投标人资格相符。
(2)投标人须提交详细的工作履历,包括但不限于过往参与的项目名称、担任的职位、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项目交工、完工验收文件等。
3.9.3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证明: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试验人员需要与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原件影印件(须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或有效电子章,社保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期前两年内)。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与所在企业确定正式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3.8.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为不可随意更换且相互兼任人员;如需更换,更换人员前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须提供已完工有效业绩合同原件清晰扫描件及完工证书,且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有效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3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需提供承诺函,承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标书费和保证金的缴纳。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16日10时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投标人无需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5.7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www.xjfgs.com: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承办人: 田帅 联系方式: 13070370690
项目承办人:余东 联系方式: 13999509795
地 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联系人:黎曼
电 话:09906265219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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