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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jc03标段)招标公告

· 2024-07-12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118-54-02-02478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JC03标段)

标段(包)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JC03标段)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2.1.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西南侧片区三3-3地块,划分为南侧转运区,北侧园区辅助配套区。转运区:主要包含4栋冷链物流设施,存储农产品、农副产品、海产品等,其中【6】层冷链物流设施【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6.7万平方米),【5】层冷链物流设施【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汽车平台及坡道共计1.6万平方米。辅助配套区:主要包含 1 栋综合楼、1 栋门卫及相关停车配套服务设施,其中12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门卫1栋约17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服务内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工程检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压力管道及压力设备容器检测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按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相关检测要求和招标文件为依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并提交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
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方案和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并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
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招标内容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JC0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JC03标段)。

2.1.2 投资项目代码:2020-440118-54-02-024785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2.1.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西南侧片区三3-3地块,划分为南侧转运区,北侧园区辅助配套区。转运区:主要包含4栋冷链物流设施,存储农产品、农副产品、海产品等,其中【6】层冷链物流设施【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6.7万平方米),【5】层冷链物流设施【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汽车平台及坡道共计1.6万平方米。辅助配套区:主要包含 1 栋综合楼、1 栋门卫及相关停车配套服务设施,其中12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门卫1栋约17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服务内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工程检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压力管道及压力设备容器检测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按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相关检测要求和招标文件为依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并提交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

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方案和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并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

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2.2.3最高投标限价:1298万元。

2.2.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检测进度以满足施工进度、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资质证书涵盖的检测范围合计须满足上述要求。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工程结构及构配件、建设工程材料)。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CMA证书须涵盖的认证范围合计须满足上述要求。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否决其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7月12日00时00分 2024年8月1日09 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 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 2024年7月12日00 时00分至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4年7月12日00 时00分 2024年8月1日09时00 。投标人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2024年8月1日08时45分至09时00分 ,递交地点: 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 ,地点: 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5.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7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电话:020-31156594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花莞高速中新南管理中心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花莞高速中新南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20-3115659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道北环路87号2号楼

联 系 人: 羊工 电 话: 020-39185654


招标监督 (投诉处理) 机构: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8401289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138 号智通广场 A 塔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检测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检测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检测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检测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包括各成员),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 ,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期(交货期)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检测进度以满足施工进度、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1298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资质证书涵盖的检测范围合计须满足上述要求。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工程结构及构配件、建设工程材料)。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CMA证书须涵盖的认证范围合计须满足上述要求。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7-12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01 09: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01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线上、线下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8-01 09: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4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花莞高速中新南管理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115659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北环路8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羊工

联系电话

020-3918565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4012892

发布责任人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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