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三期工程桩基检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第五中学校园东侧地块 2.2 控制价(估算价):31.6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2.145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检测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检测内容为:①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检测、高应变动力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等②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图纸、预算清单、施工检测方案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所需完成的工程桩基检测为准。 2.4 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预计检测周期20日历天。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检测通知后,应于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踏勘,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20日历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2.5 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及检测内容应按有关规范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2.6 其他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检测通知后,进场时须提供2台桩基检测设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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