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第三人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拆危重建-云南省职业病医院建设项目勘察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拆危重建-云南省职业病医院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2.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8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0863.94万元,拆除原有建筑 21550.00 ㎡,新建2#楼一栋,建筑面积 52332.71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469.81 ㎡,地下建筑面积 15862.90 ㎡。项目用地面积28593.50 ㎡(约42.89 亩),建筑基底面积9214.37 ㎡,新建建筑基底面积约7000 ㎡,项目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类(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3.采购范围:建设项目的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含基坑专项勘察),即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进出场、勘察钻探平台整平、场内设备搬迁,勘察测量放孔,勘察孔施工,青苗赔偿,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土壤氡检测,孔内波速及地脉动试验,勘察报告编制,报告图审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完成满足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基坑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要求的所有勘察任务,并保证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及其他专项评审。
4.质量要求: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2009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附条文说明)》(CECS 99-1998)、《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 72 - 201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1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规程》(YS/T 5203-201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等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设计要求,通过相关管理机构的评审、备案,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5.服务期限:初勘及详勘均不超过 3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所有勘察
内容。
6.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和平片区范围内,北京路292号。
7.采购预算(总价):585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3.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出具在投标人企业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3年度任意二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提供缴税所属时间为2024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凭证/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
3.6提供缴费所属时间为2024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银行电子缴费凭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
3.7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个类似项目(单项工程勘察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或项目投资金额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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