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7-440106-05-01-895847;2310-440106-04-01-26638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楼建设项目;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楼建设项目增建地下室(地下室2)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楼建设项目(含地下室2)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楼建设项目(含地下室2)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石牌街道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内。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1栋地上15层,地下2层的教师教育楼,总建筑面积490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28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4719平方米;(2)教育楼建设项目地下室南北同步建设地下室,层数2层,总建筑面积约7208.58平方米。 | ||
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485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62.3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3.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持前述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资质条件应满足: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的专项资质。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3.3.2投标人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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