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总则 | 1.1 | 招标人 | 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万胜广场B塔17层 联系人:陈工-13316270996 | 1.2 | 项目名称 | 黄埔区黄船小学综合教学楼、体育馆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桩工程 | 1.3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路241号区 | 1.4 | 分包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范围为:黄埔区黄船小学综合教学楼、体育馆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桩工程 分包工作内容:管桩(工程桩)及试验桩施工、截桩头、桩尖制作及安装;灌注桩(工程桩)钻孔、下钢筋笼及混凝土灌注等所有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和成品保护,详合同附件一《分包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 1.5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8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3 月 15 日 | 1.6 | 质量要求 | 达到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要求 | 1.7 | 合同计价模式 | 固定单价 | 1.8 | 增减项的计价方式 | 如合同有约定单价的,按合同约定单价执行;合同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合同单价;无约定单价甲乙双方另行约定,零星用工按签证程序办理,无约定单价甲乙双方另行约定,零星用工,零星机械按签证程序办理 | 1.9 | 保修期 |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 1.10 | 付款条件 | 甲方在每月上报验工后30日审核完成,于审核完成后次月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核准合格工程量的70%。分包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核准合格工程量的80%。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完成封账协议签订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0%,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12月后支付至分包结算价的97%,且乙方此时需提供至100%工程价款的合法有效工程发票。余款3%为分包作业质量保修金,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与发包人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期满后60日内,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本合同质保金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若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修,质量保修期相应延长,质保金仍由甲方保留。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质保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是,由乙方补足。 | 1.11 | 甲供材及甲供机械 | 无 | 1.12 | 材料品牌 | 无 | 1.13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转账或不可撤销保函形式补齐。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2%。 | 1.14 | 住宿及生活水电费 | 不提供住宿及现场办公场所 | 1.15 | 施工水电费 | 施工生产水电费及生活用水按结算价款的1% 收取 | 1.16 | 零星用工价格 | 技工含税综合单价为:37.5 元/小时,普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25 元/小时 | 1.17 | 其他事项 | 本次招标以不含税价格为评标定标依据。施工过程中无论税点如何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做调整。 投标人须知与合同文本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为准。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 招标控制价为含税284.29万元;超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 | 1.18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度广东省管桩工程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单位 | 1.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取得踏勘回执,并编入投标文件。未取得踏勘回执的投标人视为未踏勘现场,投标文件不予评审通过。 现场联系人:宋琼;联系电话:18637753795 | 1.2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21 | 再分包 | 不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分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 1.22 | 偏离 | 不允许 | 2 | 招标文件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见文本 | 2.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内 | 2.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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