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106-04-01-857730 | ||
投资项目名称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灵山东路大陇地段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道路及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 ||
招标内容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440106-04-01-857730)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现对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306-440106-04-01-857730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3223495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横一路一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88945404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珠吉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020-3235161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环路99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灵山东路大陇地段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004.7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约9078.57平方米,地上14层,建筑面积约14926.18平方米),高度约为63.7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道路及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风险提示:(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招标人需求、交付标准、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工程实际情况、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进行报价,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须自行核实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若投标人核实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错误,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时间前提出疑问,由招标人核实后统一回复。 (2)因行政审批手续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开工,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最高投标限价:143203054.24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00 分。 4、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0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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