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24线漳浦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房屋完损性鉴定
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G324线漳浦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房屋完损性鉴定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国道G324线漳浦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房屋完损性鉴定
1.2 采购人:漳浦县路港交通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业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财政拨付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价为120000元(单价:4000元/栋·次),暂定15栋,据实结算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对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初勘、现场检测及取样、室内外试验、鉴定等勘查作业。并编制检测和安全鉴定报告文件。
2.2服务期限: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在30日历天内完成国道G324线漳浦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相关房屋评估鉴定服务,并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书面评估鉴定报告。
第二阶段,根据采购人的书面通知要求在30日历天内完成国道G324线漳浦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后相关房屋评估鉴定服务,并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书面评估鉴定报告。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鉴定活动及成果报告符合国家现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24〕3号)有关规定和《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通知》(漳建安[2024]3号文)要求,供应商应在漳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信息告知承诺企业名单内;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②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书)。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2) 财务要求: /;
(3) 业绩要求: /;
(4) 信誉要求: /;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必须为供应商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采购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6) 其他要求: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