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SS[2022]0916号
江苏鑫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园试桩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迎宾大道、西至富民大道、南至广州路、北至南京路。
1.2 工程规模: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26米26根,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25米3根,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20米3根。最高限价422134.93元。
1.3 工 期:1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试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按照审定价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1.6本次招标内容: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园试桩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9月19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23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宿迁市世纪大道102号城市之家4楼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2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5.4文件获取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2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鑫阳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付柳
联系电话:0527-80368893
招标代理: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世纪大道102号城市之家4楼
联系人:张祥
联系电话:1850526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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