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采购公告书
成建e采集采平台是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集中采购唯一的电子采购平台,现就□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的 华夏鲲鹏西部科技城一期工程 项目 电线电缆 采购事宜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分供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电线电缆
采购预计量: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报价清单内容。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夏鲲鹏西部科技城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 德阳市洪湖路与华山路交会处西北角
项目规模: 103227.64m2
业主: 华夏鲲鹏信息技术(德阳)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并在成建e采集采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网址为:www.cjebuy.com。
四、报价人要求
报价人为在成建e采采平台(www.cjebuy.com)已注册的试用及以上分供商;
1、报价人资格要求:成建E采平台入库的非黑名单分供商;要求履约信用良好,非严重失信单;必须具备符合采购内容的建筑材料销售营业范围及相关资质。
2、技术要求: 符合设计规范及要求
3、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及要求
4、进度要求: 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5、交货(服务)时间及地点: 满足项目施工现场需求,地点为项目所在地
6、若非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响应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从采购文件领取时间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起算,响应人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
7、其他要求: /
五、时间节点
响应应答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24个小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报价人需在成建e采平台编制、提交响应报价文件,完成递交。本次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仅接受响应人通过成建e采集采平台提交的响应报价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报价文件。线上响应报价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各响应人慎重对待。
七、其他事项
1、若有不明事项,请致电: 17358573110 ,联系人: 廖天丁 ;
2、响应前请先与采购人联系进行资格预审,联系人: 廖天丁 ,电话: 17358573110 ;
3、其它说明: 无
八、声明
本采购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华夏鲲鹏西部科技城一期工程 项目
电线电缆 ☑采购□分包□租赁□服务
(以上事项选择一项)
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章 响应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特别说明 | 详见响应人须知正文 |
2 | *采购单位 | 名称:□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成建e采平台及采购公告。 |
3 | 采购公告书 | 详见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 |
4 | *项目名称 | 华夏鲲鹏西部科技城一期工程项目 |
5 | *工程概况 | 工程业主名称: 华夏鲲鹏信息技术(德阳)有限公司 。 工程地点: 德阳市洪湖路与华山路交汇处西北角 。 工程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 建设规模: 103227.61m2 。 |
6 | *采购范围 | 华夏鲲鹏西部科技城项目一期电线电缆采购 |
7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8 | 确定中选人数 | 一家 |
9 | *踏勘现场 | 不集中组织,有需求的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踏勘现场联系人: 吴迪 电话: 18382554798 |
10 | 质量要求 |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
1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成建e采平台入库的合格分供商。 营业范围及资质要求:含有本次采购任务内容 。 资质要求: 满足本次采购任务要求 。 |
12 | 采购文件 | 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及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和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
13 | 是否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 □是 ,人除了在成建e采平台上上传响应文件扫描件以外还需现场提交一套纸质响应文件。 ☑否,响应人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
14 | 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 采购文件发布后,响应人须通过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报价、签字盖章(每页盖章)并逐页扫描后编辑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采购人仅接受响应人通过成建e采集采平台提交的响应报价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报价文件。 |
15 | 响应要求 | 1、响应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工地位置、情况、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护和任何其它影响供应价等情况,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2、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3、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节假日和天气因素,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施工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5、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
16 | 价格调整 | 根据实际情况,按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
17 | 响应报价 |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通过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响应,若系统报价与上传的附件PDF文件中数据不一致时,以附件PDF文件中数据为准。 |
18 | 响应截止时间 |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不少于72小时。 |
19 | 响应有效期 | 30天。凡是超过响应有效期签订的合同,采购人有权对价格进行调整。 |
20 | 响应保证金/保函 | □有, 元,收款账户信息(仅为公司对公账户) ☑无 |
21 | 纸质响应文件(如有) | □正本一套。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相应要求签字、盖章,所有响应文件均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评审地点。 ☑无 |
22 | 评审时间和地点 | 时间:详见成建e采平台及采购公告 地点: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 注意事项:各响应人应在评审前到达评审地点附近,保持电话的畅通,以便评审时对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答疑,确保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半个小时赶到,如电话无法接通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
23 | 评审小组组成 | 由启动评审人员在成建e采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人数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
24 | *评审办法 | 1、☑经济评审—物资采购; 2、□经济评审、技术评审—专业分包(不含地基基础、钢结构、幕墙)、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及安拆(塔机、施工(货运)升降机、门式起重机等); 3、□经济评审、商务评审—劳务分包、咨询服务、周转材料租赁、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 4、□经济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专业分包(地基基础、钢结构、幕墙);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
25 | 中选价 |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出的第一中选人报价为中选价。无论采用何种评审办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中选,也不解释原因。 |
26 | 确定中选人 | 评审小组成员按采购文件要求对各响应人打分,经平台汇总后推送给评审结果审核人,由评审结果审核人确定中选人。 |
27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中选总价的 ;收款账户信息(仅为公司对公账户) ☑不收取。 |
28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履约担保期内,由于分包人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给总包人造成损失时,用履约保证金赔偿。 有下列情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分供商出现停供、断供、缓供的; 2、未按指令要求供货的; 3、质量未达到合格验收标准的; 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5、采用不合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的; 6、不按合同约定要求调增价格的。 7、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
29 | 合同签订 | 1、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2、合同签订阶段采购人有权对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响应单价进行调整。 3、专业分包工程如未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
30 | 采购控制价 | 1、以采购文件附件采购计划清单中不含税金额作为采购控制价。 2、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
31 | 结算办理 | 根据实际情况,按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
32 | 资金支付 | 资金支付情况需在报价清单中注明。 注:采购方有权结合市场行情与建设单位资金支付情况,在合同签订时对付款比例及相关条款作出合理调整。 |
33 | *预付款 | ☑无; □有(附预付款审批表); 支付比例:按签约合同总金额 %支付。 扣回时间及比例:按合同条款约定。 |
34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凡采购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选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
35 | 评审纪律 | 按成建工〔2023〕115号文、成建七司〔2023〕79号文执行。 |
36 | 其他要求 | 1、专业分包工程如未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采购任务。 2、中选单位需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在合同审批流程上传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身份信息。 3、其他要求在第二章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自行增加。 |
说明:采购文件中带*项在超方案审批阶段为必填内容。 |
1.1、特别说明
响应人须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及附件资料,并对本采购文件确定的资格条件、采购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清单和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人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当采购人对响应人所提异议不予受理时,按照采购文件执行,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若未提出异议,均视为完全接受和同意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得在中选后再提出异议。
响应人一旦中选,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的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不能高于采购文件中相关条款和中选的响应文件条款。
1.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须知前附表。
1.3、费用承担
响应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响应答疑会、踏勘现场
响应人应尽可能的了解项目现场环境、气候、交通状况等关系响应人报价、实施的各项因素,有必要时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6响应人资格要求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响应须知前附表
(3)响应人须知
(4)评审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格式文件
(7)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响应人在成建e采平台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等资料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采购文件日内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及答复。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可被拒绝或视为废止。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成建e采平台采购系统中告知响应人,并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答疑、补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2.4本采购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的采购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2澄清、补充通知将在成建e采平台上发布,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补充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2.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成建e采平台上发布的内容为准。若同一内容在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3.4为使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成建e采平台为准。
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响应,可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②非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从采购文件领取时间的前一个月或前两个月起算,响应人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未提交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4)营业执照等资料;
(5)业绩;(必须提供。如确实无业绩资料,需上传相关情况说明作为佐证资料。以上资料未盖章提交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6)报价清单;
(7)施工方案。(按要求提供,如无相关内容请填写无并盖章上传,不提交或未盖章提交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专业分包工程、大型机械租赁必须提交施工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3.2、响应报价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截止时间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4、响应有效期
详《响应须知前附表》
3.5、响应保证金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6、响应
3.6.1 响应人应按《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3.6.2响应文件无纸质版。
3.6.3响应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相应签字和相应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3.6.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删改是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人加盖响应人的印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4、响应4.1、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无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完成响应,响应文件须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报价、签字盖章(每页盖章)并逐页扫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
4.2.2 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以退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如有),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
4.3.1 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需满足成建e采平台上的相关要求。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响应人在接到采购联系人通知后一个日历天内,按要求向采购联系人提交相关资料(如有)。
5、启动评审5.1、启动评审时间和地点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5.2、启动评审程序
由采购管理部组织启动评审。
6、评审6.1、评审小组组成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6.2、评审办法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7、合同的授予7.1 评审结果审核方式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7.2 中选通知
评审结束后,响应人按照成建e采平台上的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则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7.4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评审报告、采购文件以及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第一中选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按照中选条件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依次与本次采购任务中其他符合要求的响应人谈判并签约,谈判失败重新采购。
8、纪律和监督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集团和公司以及本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第四章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三章 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
(1)物资、设备类采购只采用经济评审方式。涉及新材料、新设备等国家、行业无统一的规格型号、质量技术标准等特殊情况时,通过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可增设技术评审,但价格评分不低于75%。
(2)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设备租赁及安拆等生产资源可实行综合评审法。其中,价格评分不低于50%。
(3)中介机构服务采购原则实行综合评审法,其中服务项目的价格评分不得低于30%;凡性质比较明朗、技术标准相对统一的通用项目采购,可采用最低价格评审法。
(4)因特殊需突破上述标准的,需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2.评审标准
2.1 经济评审标准
(1)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响应报价是否超过采购文件限价。未超过采购文件限价酌情得分,根据报价高低依次递减5~15分。超过采购文件限价,做废止处理;本项最多得80分。
(2)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支付条款优劣酌情得分;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得0分,做废止处理。本项最多得10分。
(3)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业绩资料(业绩个数与业绩规模)综合评判酌情得分;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无类似业绩酌情得分;如确实无业绩资料,需上传相关情况说明作为佐证资料,此项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得0分,做废止处理。
2.2 商务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得10分,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2)公司规模:总分50分,规模最大40~50分,依次递减3~6分。(根据资质证书注册资金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做废止处理)。
(3)信用情况:总分分,信用情况综合评选第一名30~40分,依次递减3~6分。(上传响应当月信用报告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不得分。)
2.3 技术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技术方案:根据响应文件中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执业证书、职称、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清单)进行排名:第一名95~100分,根据排名高低依次递减3~9分。(根据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止处理:
(1)成建工〔2023〕115号文、成建七司〔2023〕79号文中规定的任何一种废止情形的;
(2)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评审小组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打出相应分数。
3.2.2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响应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选,其响应文件作废止处理。
报价是否视为不合理报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不含税)低于采购控制价(不含税)的 85% ,响应人应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未提供合理说明,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文件。
(2)当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不含税)低于采购控制价(不含税)的90%,同时低于所有有效响应报价算数平均值的95%,响应人应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未提供合理说明,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文件。
3.3审结果
评审小组各成员在分别登录成建e采平台完成评审后,应当对各响应人打分,系统汇总后根据得分将排名第一的响应人推送给评审结果审核人,由评审结果审核人确定中选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及附件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工程名称: 华夏鲲鹏西部科技城一期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就 华夏鲲鹏西部科技城一期 工程购买 电线电缆 一事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厂家、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附件1采购合同清单。
1.1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 元。
1.2合同单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所有费用,包括货物的上下车损耗以及运输损耗、装卸货费、材料费、人工费、服务费、包装费、利润、保险、税金及售后服务及其他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3附件1中所列的数量为甲方预计的采购数量,最终由甲方实际收货量为准。甲方实际采购数量未达预计数量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超出甲方预计采购数量的,乙方供货前,需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不予支付相应款项。
1.4所有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增补,甲方或乙方需提前7日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在双方协商过程中,乙方按照原约定价格供应,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解除合同。
1.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当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则对于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保持(含税/不含税) 含税 单价金额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约定含税单价。
2、产品生产及检验验收标准
2.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货物及相关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均符合上述标准,并以各标准中质量要求最高之条款为本货物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最高标准之质量要求对甲方负质量保证之责任。具体要求:
2.2按照甲方所需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甲方告知后 日内予以更换或补足。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无任何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和无其他权益瑕疵或争议,也未就所供产品设置担保等他项权利,否则如有给甲方造成的任何责任、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2.3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具有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证明材料,交货时需随附真实有效的材料合格证明或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抽样检验合格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否则,视为乙方供应的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且交货时间不予延期,乙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2.4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应按照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数量和产品外观以及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标准及时组织验收。如经甲方验收发现乙方所供货物有数量、品牌、质量问题或技术参数等未达到甲方要求与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免费更换、退货或终止合同,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同意,甲方在收货时的检验(含表观验收和质量验收)并不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无误,若在验收后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确有问题的,乙方仍需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5产品质量由乙方保证,甲方有权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检验,若产品质量未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期限内或甲方要求时限内全部更换。若出现质量问题等争议则由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关确定,如确有质量问题等,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6若工程项目的所在地为成都,尚应按国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涉及成都市重要建材公示目录清单中的建材,其供应商必须在成都市住建局官网上行政服务应用系统中的成都市建材使用管理一网通系统里填报产品信息,否则由此引起后续的建材抽样复检、并联验收、消防验收等影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需另行向甲方支付单次单项的违约金为5000元/次˙项,该类型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结算金额的30%(不含损失赔偿部分) 。
2.7乙方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乙方提供的产品及其行为应符合甲方作为已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相关要求。
3、交(提)货地点、方式:
3.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批次、数量等,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并附有关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许可证等资料。
3.2交货地点为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姓名: 张新 ,身份证号/:电话号码:13408001660)开具收料凭证作为交货的依据,非甲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开具的收料凭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货单均不作为交货依据,并不因甲方的收料行为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收货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金额上限不超过本合同约定金额。产品在交付甲方前的所有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若甲方指派人员变更的,甲方提前告知乙方后即生效。
4、货物的质保:
4.1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24 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或产品质保书(保修书)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4.2本合同□有货物质保金,为双方供货终结结算的 %,质保期到期后无息退还。☑无货物质保金。
5、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费用由 乙 方承担;
包装标准: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照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没有技术规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和完整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具体标准为:
回收要求: / ;
6、货款支付方式及条件
6.1货款支付采用以下 6.1.1 支付方式:
6.1.1通过对公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兴城E信等。
6.1.2多种支付方式,具体比例为: / 。融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6.2进度款按比例支付: 按月实际供货金额的70%支付,尾款在完成供货办理完结算后的180日内支付
6.3收款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6.4付款条件:在乙方诚信履约的前提下,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乙方提供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合同金额内,如超合同金额需提供双方依法签订并加盖公章认可的补充协议)以及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作为甲方付款的原始凭据。乙方付款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①甲方户名: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②纳税人识别号: 91510100201905543G ;③地址、电话: 成都市双林路33号、028-84317355 ;④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⑤工程名称:华夏鲲鹏西部科技城项目一期项目工程 ;⑥工程地址:德阳市洪湖路与华山路交汇处西北角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需重新提供等额合法合规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6.5.1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
6.5.2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6.5.3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6.5.4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6.5.5因乙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
6.5.6其他不合规情况。
发生上述情形,乙方应承担就此带来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罚金、滞纳金、税款等)。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第6.5.1条约定情形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6.5.1款情形超过2次(含)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6售后服务
6.6.1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乙方仍应对货物质量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具体内容为:质量缺陷责任期为经验收验证合格后的 24 月,质保金为最终合同总结算款项的 / %,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甲方不计质保金利息退还给乙方。
6.6.2在质保期内,如甲方在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方面有疑问,乙方应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的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6.6.3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进行维修,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如乙方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故障,甲方有权聘请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
6.7其他:
6.7.1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只作为数量结算依据,实际单价以签订合同为准。
6.7.2乙方提供的对账单内的收货数量需由第四条中约定的人员签字或甲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作为确认依据,总结算核对事项。
7、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办法:
7.1交货时乙方应根据所供物品的有关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关的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并不得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7.2其他约定: /
8、对账清算要求
8.1采供事项期间,乙方应于每次支付前出具已供应、已开发票、已付款的统计对账表与甲方完成双方的期间对账作为支付依据之一。
8.2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货物供应完毕后两个月内,乙方应与甲方收货项目部办理货物供应终结结算,填写货物供应终结结算单作为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必须经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收料凭证等资料仅作为核对依据),其他形式的结算资料不予认可。双方同意除本结算文件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资料均不得单独或者合并后代替本条所约定的结算文件,无结算文件的,则甲方有权视支付情况对未付金额暂不予支付,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终结结算后,甲方不再对乙方所提供的本工程任何单据予以确认,亦不再支付未经甲方确认的供应款项。
8.3物资供应合同款项支付完毕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财务管理部门要求的格式出具结清承诺。甲方财务管理部门收到结清承诺后按照终结结算单金额支付尾款。结清承诺是本合同履行完毕的证明。
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其特点是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经双方协商,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情形缓解至可取得有权机构的相关证明之日起 3 日内向对方提供相关证明。乙方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调整合同单价。
10、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具体约定如下:
11.1.1在乙方诚信履约的前提下,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 3 个月的迟延履行期,若届时甲方仍未支付货款的,从迟延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含资金利息),每当违约金以此方式计算已达应付未付金额的百分之一时,乙方需向甲方发函进行声明,若乙方未履行该义务,则视为乙方对此部分违约金的放弃。
11.1.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含资金利息)总额以应付未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三为上限,乙方自愿放弃超过该上限部分的违约金(含资金利息)。不论甲方以何种形式向乙方承担违约金,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与本合同约定税率相同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在相应税款额度内予以扣减支付。
11.1.3其他: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1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在 日内重新向甲方开具足额符合规定的发票,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赔偿;乙方在未能提供有效货款发票的前提下要求支付款项的,乙方须承担该笔货款支付金额的25%作为违约金,甲方在当次支付时直接予以扣减该违约金后支付;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承担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1.2.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期限及数量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日向甲方偿付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 元/天的违约金。若当次逾期 3 日未交货或连续 3 次出现未按时按量供货,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赔偿。乙方未按要求报送收货单凭证及阶段汇总归集统计的送货(供应)总数量单的,由乙方承担2000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可在任意次货款支付时扣除该笔违约金。
11.2.3乙方供应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及品牌要求或质量标准等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 日内无偿更换为合格产品,如因此造成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期限、数量交货的,按照本11.2承担违约责任;如经更换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乙方按照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
11.2.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1.2.5如因乙方违约,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兼具惩罚性、补偿性,乙方签约时已综合考虑并测算,甲方无需再举证证明实际损失,且乙方同意甲方可在结算时计入应扣款项一并扣除。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包括乙方人员赔偿的甲方的损失,范围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因此导致建设单位或其他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等全部损失。
11.2.6乙方及其人员进入甲方工地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或乙方人员或第三方损失、产生任何争议、纠纷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若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任何不良影响的,乙方还应当全额赔偿。
11.2.7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开票金额10%的违约金。
11.2.9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回扣,乙方有权利拒绝,也可以向甲方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乙方贿赂甲方相关人员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5 倍索取的回扣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11.2.10甲方的项目部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工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任何管理人员均不能代表甲方以任何形式对外签订、修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及任何协议、合同等具有法律性质和经济性质的文书,不能代表甲方收取或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材料款、保证金、风险金等);无权承认、减免、抵扣、增加、变更双方之间任何债权债务;凡未经甲方加盖公司公章的任何合同、协议等涉及经济类或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甲方均有权不予以认可,任何未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以认可;乙方不得以甲方工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任何管理人员的签字或加盖非甲方公章的材料作为证据和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法律及经济权益。
11.2.11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由于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包括技术)而引起的对任何第三方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产生侵权索赔。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从而使甲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在发生索赔期间,乙方应保证以任何合理的方式避免甲方对货物的使用受到限制或为甲方更换其他同等类型的货物供甲方使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任何侵权索赔所遭受的损失。
12、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甲方发出三日生效。
12.1 乙方的供货质量或供货时间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12.2 因建设单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12.3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按合同标的的30%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间接损失)。
13、所有权转移
13.1产品的所有权自交付甲方并由甲方验收合格时发生转移。
13.2因乙方货物未能达到甲方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拒收的或者解除合同时,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3.3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14. 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按照下列 1 方式
14.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双方约定采用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5.特别约定
15.1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款等任何款项,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15.2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一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任何款项。
15.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基于本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15.4其他: / 。
16、补充条款
16.1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视情况书面同意可由甲方组织实施,但乙方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不因此而转移给甲方,甲方的送达地址如下:
送达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街道图们江路尽头成都建工七建项目部 ,收件人:廖天丁 ,电话:17358573110 ,电子邮箱: 2545300475@qq.com 。
16.2本合同生效后,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甲方可采用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乙方。如送达地址变更的,乙方应当在变更后 日内告知甲方,否则变更前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
送达地址: ,收件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文件依据前述约定有效送达或视为有效送达后,乙方在文件规定期限内未予回复的,视为乙方认可文件所涉内容。
甲方和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公证机构等凡按上述地址向乙方送达函件及其他诉讼、仲裁法律文书等文件的,妥投之日、拒收之日、代收之日、退件之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之日。
本条款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因合同其他条款的无效而无效。
17、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7.1本合同补充协议;
17.2本合同;
17.3本合同采购文件;
17.4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18、其它约定事项:
18.1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乙方 壹 份、甲方 伍 份具有同等效力,供、需双方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不予认可,于双方合同责任完结后终止。
18.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甲乙双方在签字页预留的住所、联系人和电话为双方送达的有效地址及联系人。双方之间的文件和通知,通过邮政EMS或快递寄送的,邮件交寄后的第3日视为对方已经签收(实际收件时间更早的,以实际收件时间为准)。如一方预留地址错误造成邮件无法送达,或一方拒收邮件的,视为已经签收邮件,相关法律风险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19、特别说明
甲方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乙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甲方责任等与乙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特别是关于违约、违约救济措施以及救济途径的条款。按照乙方的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全部内容向乙方进行了逐条说明与解释,履行了提示注意义务和充分说明义务,乙方不得主张该条款不成为本合同的内容或该条款无效,乙方对前述全部内容均已知晓并予以认可。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作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1:采购合同清单
附件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3:供方承诺书
附件4:工程项目建设合作单位廉洁协议书
附件1:
电线电缆 采购合同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小计(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小计(元) | 备注 |
1 | 铜芯线 | BVV-1.0mm2 | 1710.107 | m | ||||||
2 | 铜芯线 | ZN-BV-1.0mm2 | 7493.902 | m | ||||||
3 | 铜芯线 | RVV-1×1mm2 | 26.406 | m | ||||||
4 | 铜芯线 | RVV-1×1.5mm2 | 50.89 | m | ||||||
5 | 铜芯线 | WDZB-BYJ-1.5mm2 | 4436.443 | m | ||||||
6 | 铜芯线 | WDZBN-BYJ-1.5mm2 | 2944.196 | m | ||||||
7 | 铜芯线 | BVV-2.5mm2 | 903.211 | m | ||||||
8 | 铜芯线 | ZN-BV-4.0mm2 | 559.335 | m | ||||||
9 | 铜芯线 | WDZN-BYJ-6mm2 | 528.108 | m | ||||||
10 | 铜芯线 | WDZB-BYJ-6mm2 | 59.976 | m | ||||||
11 | 铜芯线 | WDZ-BYJ-6mm2 | 989.684 | m | ||||||
12 | 铜芯线 | WDZB-BYJ-10mm2 | 145.824 | m | ||||||
13 | 铜芯线 | WDZ-BYJ-10mm2 | 6194.34 | m | ||||||
14 | 铜芯线 | WDZ-BYJ-16mm2 | 1907.138 | m | ||||||
15 | 铜芯线 | WDZ-BYJ-35mm2 | 25.799 | m | ||||||
16 | 控制电缆 | mm2 ZN-KVV-2x1.5 | 1580.57 | m | ||||||
17 | 控制电缆 | NH-KVV-2x1.5mm2 | 17.915 | m | ||||||
18 | 铜芯线 | NH-RVS-2×1.5mm2 | 364.414 | m | ||||||
19 | 铜芯线 | WDZB1N-RYJS-2x1.5mm2 | 83.142 | m | ||||||
20 | 铜芯线 | WDZB1N-RYJS-2×1.5mm2 | 1668.632 | m | ||||||
21 | 控制电缆 | WDZN-KYJY-2x1.5mm2 | 510.87 | m | ||||||
22 | 铜芯线 | WDZN-RYJS-2×1.5mm2 | 749.045 | m | ||||||
23 | 铜芯线 | WDZN-RYJS-2x1.5mm2 | 1492.268 | m | ||||||
24 | 铜芯线 | WDZN-RYSP-2x1.5mm2 | 452.288 | m | ||||||
25 | 铜芯线 | ZN-RVS-2×1.5mm2 | 23137.128 | m | ||||||
26 | 铜芯线 | ZN-RVSP-2×1.5mm2 | 548.996 | m | ||||||
27 | 铜芯线 | ZN-RYJS-2×1.5mm2 | 427.205 | m | ||||||
28 | 铜芯线 | ZN-RVS-2×2.5mm2 | 742.445 | m | ||||||
29 | 铜芯线 | WDZN-RYJS-2x2.5mm2 | 2669.156 | m | ||||||
30 | 铜芯线 | RVV-2×2.5mm2 | 24.808 | m | ||||||
31 | 控制电缆 | WDZBN-KYJY-2x2.5mm2 | 1034.772 | m | ||||||
32 | 铜芯线 | WDZBN-RYJS-2x2.5mm2 | 5598.083 | m | ||||||
33 | 控制电缆 | ZN-KVV-2×2.5mm2 | 6198.504 | m | ||||||
34 | 控制电缆 | ZN-KVV-2x4mm2 | 5160.94 | m | ||||||
35 | 控制电缆 | WDZBN-KYJY-2x4.0mm2 | 180.64 | m | ||||||
36 | 电力电缆 | VV-2×4mm2 | 1700.628 | m | ||||||
37 | 电力电缆 | JHS-2×4mm2 | 1754.562 | m | ||||||
38 | 电力电缆 | RVV-3×1mm2 | 26.438 | m | ||||||
39 | 电力电缆 | RVV-3×1.5mm2 | 26.406 | m | ||||||
40 | 电力电缆 | RVV-3×2.5mm2 | 50.89 | m | ||||||
41 | 矿物绝缘电缆 | BTTRZ-3x2.5mm2 | 2.473 | m | ||||||
42 | 矿物绝缘电缆 | BTTRZ-3x4mm2 | 279.12 | m | ||||||
43 | 矿物绝缘电缆 | BTTZ-3x4mm2 | 20.715 | m | ||||||
44 | 电力电缆 | VV-3×4mm2 | 14995.197 | m | ||||||
45 | 电力电缆 | WDZN-YJY-3x120mm2 | 8.969 | m | ||||||
46 | 电力电缆 | WDZB1N-YJY-8.7/15kV-3x120mm2 | 578.769 | m | ||||||
47 | 电力电缆 | WDZ-YJY-3x150+2x70mm2 | 745.138 | m | ||||||
48 | 控制电缆 | KVV-4x1.5mm2 | 98.404 | m | ||||||
49 | 控制电缆 | WDZBN-KYJY-4x1.5mm2 | 1567.962 | m | ||||||
50 | 控制电缆 | NH-KVV-4x1.5mm2 | 543.202 | m | ||||||
51 | 控制电缆 | ZN-KVV-4x1.5mm2 | 7308.376 | m | ||||||
52 | 铜芯线 | ZR-RVV-4×2.5mm2 | 33.346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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