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模具智能制造园建设项目防水专业分包工程,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浙瓯模具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温州市经开区滨海新城核心区北单元D-12地块。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22490m²,总建筑面积249267.48m²,地上建筑面积245487.3㎡,地下建筑面积3780.18㎡,本工程防水分项预算造价约17147659.45元。
2.2计划工期: 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防水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具体根据总包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服从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管理。如果中标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总包有权通知中标方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中标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工期限要求。前诉所有要求的相关费用已包括中标价格内。
2.3.1防水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执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后须保证不渗漏,不积水,极易产生渗漏的节点防水设防应严格按照防水层质量检验标准严格掌握主控项目。
2.3.2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随时接受发包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并提供便利条件,按照工程师合理要求施工、返工或整改;发包方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不能免除承包方应该承担的责任。
2.3.3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须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2.3.4质量要求:确保合格,争创瓯江奖。创杯费用、奖励等包含在总价内,不再额外奖励。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防水分项工程招标范围支护、地下室结构防水、地基基础(地垄墙)、主体结构防水等施工内容,工作包含且不限于施工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作业、资料报验、材料复检及检测费、竣工资料、质保期保修等相关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其他说明如下: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宿舍根据实际情况自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网页复制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已入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库专业工程类名录。
②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起须完成过至少1个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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