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增强市场竞争力,惠州市智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获取一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企业51%股权,现面向社会公开股权收购公告,具体如下:
一、收购方式
由惠州市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出资,收购符合条件的企业51%股权。
二、报价企业需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为在广东省内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质量检测企业。
(二)具备以下2.1项或2.2项检测资质: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中任一专项资质均可)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者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中任一专项资质均可)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三)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报价企业必须接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或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五)具备三年以上检测经历;
(六)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七)股权清晰(无查封冻结)、无其他违法记录及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存在重大经济或其他纠纷、无未结诉讼或被执行情形、无对外担保、债权债务清晰。
(八)在近三年内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招投标活动。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要求
(一)报价企业必须根据粤建质〔2024〕244号文规定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新资质标准》申请换证,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通过重新核定所导致原检测资质证书作废的由目标企业承担相应后果。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企业注册地址迁至仲恺区,办理好资质变更手续,并承诺资质转移的手续、程序均合法合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报价企业的全部股东均同意按照收购方的要求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并提供股东会决议(提供股东会决议、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报价企业承诺在收购过程中,资质变更费用由报价企业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聘请第三方机构(法律、财务、评估、可研编制等)相关费用由确定的目标企业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本次代理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万元,由确定的目标企业支付。
(六)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降低资质等级的;被处以罚款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的等重大行政处罚)
(七)报价企业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股权收购活动。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信息及承诺均应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及资料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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