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生态环境监测和创新应用能力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龙昆南路78-1号三青大厦5层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T-2025-59;
2、项目名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生态环境监测和创新应用能力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金额:¥905000.00 元,最高限价:¥905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5、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的检测项目全部完成,并出具符合现行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成果文件为止。每项检测按项目需求及采购人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且最晚不超过 3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中标人出具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报告内容应详尽、结果准确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加盖中标人合法有效的检测专用章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要求。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钢结构检测、地基
文章推荐:
中交二公局石家庄地块一期、二期、三期项目门窗采购公开招标-交二公局石家庄地块一期、二期、三期项目门窗采购公开招标
园洲镇环城北路(惠肇高速共线段)建设工程检验监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