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 阳光路(鄞县大道-望童路)工程、薛家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188号、甬发改审批〔2022〕1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将划分4个子包分别对上述2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阳光路(鄞县大道-望童路)工程,位于海曙区,南起鄞县大道,北至望童路,全线长约6300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河道工程以及交通、照明等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燃气等配套管线同步实施。 本工程将(鄞县大道-环城南路)划分为阳光路I标段、(环城南路-望童路)划分为阳光路II标段。
薛家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位于海曙区,南起鄞州大道,北至环城南路,道路全长约4000米,建设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河道工程以及交通、照明等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燃气等配套管线同步实施。本工程将(规划支路六-环城南路段)划分为薛家路I标段、(鄞州大道-规划支路六)划分为薛家路Ⅱ标段。
2.2项目总投资
阳光路(鄞县大道-望童路)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5.99亿元,其中工程费约8.25亿元;薛家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7.06亿元,其中工程费约6.94亿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二个项目4个标段将以4个子包的形式进行招标,具体如下:
子包1:阳光路(鄞县大道-望童路)工程全线招标代理及阳光路I标段(鄞县大道-环城南路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其中阳光路I标段全长约3.6KM,建安费约5.12亿元。
子包2:阳光路Ⅱ标段(环城南路-望童路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工程全长约2.5KM,建安费约3.13亿元。
子包3:薛家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全线招标代理及薛家路I标段(规划支路六-环城南路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其中薛家路I标段全长约1.5KM,建安费约3.53亿元。
子包4:薛家路Ⅱ标段(鄞州大道-规划支路六)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工程全长约2.5KM,建安费约3.41亿元。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
子包1、子包3:招标代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完成,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审计结束,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子包2、子包4: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审计结束,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子包划分:4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子包1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达到4.9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业绩和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3.07亿元及以上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清单编制业绩,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
3.1.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子包2: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1.88亿元及以上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清单编制业绩,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子包3:3.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达到4.16亿元及以上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业绩和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2.12亿元及以上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清单编制业绩,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
3.3.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子包四:3.4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2.05亿元及以上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清单编制业绩,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
3.4.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5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四个子包分别进行投标,但仅能做为一个子包的中标候选人;清单编制项目负责人和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30日9:00至2022年12月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保证金的递交5.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子包伍仟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74-891807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佳钰、郑辉洋
联系电话:0574-87031582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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