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穗规划资源花挂出告字[2022]15-2号
经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于2022年11月11日以挂牌方式出让花都区金谷南路以西、花北路以南G12-HD03分地块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修改如下:
一、地块出让条件
1.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的企业。
2.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9000元/平方米。
3.土地交付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取得施工许可证)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开工之日起 15 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开工之日起 18 个月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并投产。在土地交付之日当年营收不低于 8000万元;投产第1年起年产值不低于32400万元,年纳税额不低于 2700 万元;投产第3年年产值不低于64800万元,年纳税额不低于 5400 万元;投产第3年之后,年产值不得连续3年低于64800万元,年纳税额不得连续3年低于5400 万元;投产第3年之后10年内,平均年产值不低于64800 万元,平均年纳税额不低于5400万元。
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5.产业准入标准按照《广州市花都区工业用地准入指标控制表》执行。
6.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城市绿地,并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绿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产业类型要求依照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J13-YY01分地块七等四宗政府储备用地拟发展产业类型意见的意见》和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J13-YY01分地块七等四宗政府储备用地拟发展产业类型意见的复函》的产业意见执行。
8.环评要求依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征询J13-YY01分地块七等四宗政府储备用地环保意见的复函》的意见执行。
二、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22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22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22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 26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时起
三、修改公告附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补充。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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