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WH-03-F01-2地块项目桩基工程检测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JDWH-03-F01-2地块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0-465102-04-01-3244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鲁汇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鲁汇健康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海口市江东新区规划十三路以南,春晖园A04地块以西。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口市JDWH-03-F01-2地块,建设内容为11栋高层住宅,1栋幼儿园、1栋迎宾楼(商业及物业管理用房)。用地面积38914.8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467.12平方米、建筑面积131947.04平方米、计容面积97287.07平方米,建筑密度19.19%、容积率2.5、绿地率35.0%。
2.3服务期:按甲方要求的节点完成。
2.4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桩基检测为海口市JDWH-03-F01-2地块项目工程桩试桩及工程桩进行检测,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相关资料及技术规范等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试验、低应变动力检测、超声波透射检测以及检测需要设备、夹具、配重、以及检测机械进出场、检测道路硬化敷设、场地的平整、排水、回填、换填硬化(湿陷区域处理)、铺设钢板等全部工作。
桩基试桩检测(高强预应力管桩):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及单桩抗拔极限承载力试验,抗压及抗拔前应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值及检测数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桩基工程桩检测(高强预应力管桩):对施工完毕的桩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确定,单位工程在同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的堆载值不少于单桩竖向承载力极限值。抗拔桩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管桩抗拔试验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承载力值及检测数量以设计图纸为准。(后附发包人要求)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控制价:55.39万元
2.7计价方式:
2.7.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合同计价形式,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验收所需的资料。
2.7.2报价人依照发包人提供的报价格式、桩基施工图纸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等因素,按照企业及市场价格自主报价;但应充分考虑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所包含费用内容,报价人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应视为已经包含了本次报价说明中所有的工程项目及报价说明中没有说明但在检测过程中为完成本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投标人漏报错报少报的,均视为其价格已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2.7.3报价清单中总报价包括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直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注明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力量,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章扫描件;
查询地址: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②信用中国企业信用查询报告盖章版材料。
③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章扫描件(2022 年2月1日之前的具体行为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2022年2月1日之后的具体行为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查询地址:
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
④投标人近3年的纳税信用等级须为C级(含)以上,需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查询地址:hd.chinatax.gov.cn/nszx/InitCredit.html或税务局官网查询记录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章扫描件;
查询地址:www.ccgp.gov.cn/search/cr/
⑥银行提供的企业征信报告(完整版)盖章版材料;
⑦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和相关报告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盖章签字《真实有效承诺函》。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到海南省海口市金贸西路环海大厦二单元18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7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招标人:海南鲁汇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200号海南能源交易大厦1602室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贸西路环海大厦二单元18B |
联系人: | 联系人:张工 |
电话:0898-66707666 | 电话:0898-68503448 |
2022年12月2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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