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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辖区-招标公告】合肥城建长丰县cf202213号地块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 2022-07-29

合肥城建长丰县CF202213号地块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城建长丰县CF202213号地块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07-340121-04-01-353521

1.4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城建长丰县CF202213号地块第三方检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DFFBZ01667/JG2022-04-1462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DFFBZ01667/JG2022-04-1462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

2.6建设规模:项目由2个地块组成,总用地面积70600.5平方,其中地块一为居住用地,建筑面积约126678平方,地面积51775.2平方,其中8层及以下住宅共计5栋,9层到11层住宅共计6栋,12层到18层住宅共计8栋。地块二为商业、商务设施用地,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用地面积18825.3平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商务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和地下建筑,并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道路、绿化等辅助设施。

2.7概算价:招标项目概算200万元

2.8招标范围:合肥城建长丰县CF202213号地块第三方检测,服务内容为建设周期内的工程检测服务,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9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2)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房屋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729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243。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824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A座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51-62661970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周工、陈工

电话:0551-62220243、62220246、15055152811、13866717151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4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9.5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开标现场无法接收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建议投标人优先采用电汇(转账)、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确需采用银行保函等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处,逾期递交或递交保函等纸质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9.6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本项目不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齐纸质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3862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240363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2022年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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