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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中路(宁南南路-蝶缘路)工程(施工)(重发)项目预公示

· 2024-05-31

泰康中路(宁南南路-蝶缘路)工程(施工)(重发)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泰康中路(宁南南路-蝶缘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21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006 万元,工程概算 2626.24 万元,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 300 米,道路建设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首南街道,西起宁南南路,东至蝶缘路。
2.2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及道路照明、绿化、治安监控等附属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不含交通设施)。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3637375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泰康中路(宁南南路-蝶缘路)工程(施工)(重发)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具有软土地基基础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23637375元的市政道路类或市政桥梁类施工项目(不含轨道交通)的业绩。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976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1601

联系人:戎健、陆鑫杰、徐驰、余小峰

联系电话:18806802665

电子邮件:12238374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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