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姜山镇智慧农业示范区项目(北区)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13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59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76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包括姜山镇智慧农业示范区项目(北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和姜山镇智慧农业示范区项目(北区)周边配套河道工程两部分。姜山镇智慧农业示范区项目(北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括新建经十南路、规划一路 2 条道路,经十南路全长 330 米,规划一路全长 130 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均为 16米,技术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 公里/小时,配套建设综合管线、桥梁、交通、照明及道路附属设施等;姜山镇智慧农业示范区项目(北区)周边配套河道工程河道全长 600 米,工程主要包括河道开挖、 清淤、 新建河坎挡墙、 拆除老桥、 河岸复绿等。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姜山镇智慧农业示范区项目(北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和周边配套河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 元)的市政道路类或市政桥梁类项目(不含轨道交通)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东路12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454852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邹芳敏 联系电话:0574-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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