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2549001001 | ||
招标人 | 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港市星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规划设置床位798张,总建筑面积131363.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001.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361.67平方米,主要建设门急诊住院综合楼119343.68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23155.56平方米)、发热门诊2177.96平方米 、制剂楼4263.09平方米、后勤中心4044.3平方米、附属用房1083.99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350.49平方)、连廊178.23平方米;配套建设大门、围墙、道路、绿化、污水处理站、医院标识标记、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25日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30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10.5% | ||||
检测服务期 | 146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 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张希川;(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3056;身份证号:371526********52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贵港市港北区新能源特种专用车基地项目工程检测招标。项目所在地:贵港市; 2.贵港市苏湾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所在地:贵港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10.1% | ||||
检测服务期 | 146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 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陈建文;(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1755;身份证号:450881********623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综合配套项目(一期)项目。向你们所在地:宾阳县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10.2% | ||||
检测服务期 | 146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 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陈道松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1005;身份证号:532224********06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扶绥县空港99号院项目工程检测。项目所在地:扶绥县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贵港市星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0775-4363601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5921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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