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项目检察普法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标段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集中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南徐大道78号)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074.9平方米;检测费估算价25万元
3、服务期限: 与施工工期同步
4、检测服务质量: 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检测)和工程测量;2、房屋施工质量安全评定;3、消防工程检测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规定的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和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②、具有省级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在纪检监察和相关政务服务平台有不良记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按照镇政建[2012]239号文件要求,外市检测机构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开标前携带有关资料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市检测机构禁止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投标时外市检测机构未提供备案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请填写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谷阳路229号优山美地150幢240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3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5106101860 邮箱:952660189@qq.com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28日14时30分。
九、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南徐大道7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谷阳路229号优山美地150幢240室
联系人: 屠工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0511-80829261 电话: 17368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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