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防城港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0920 | ||
招标人 | 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西湾海域4.2km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江山半岛2.39km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企沙半岛山新村2.94km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堤整治、水动力恢复、沙滩修复、红树林修复、潮沟水体污染物治理等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7日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9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30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防雷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报价:29.5;单位:% | ||||
检测服务期 | 27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颜秀娜;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6810157;身份证号:371081******78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基础设施工程(支2-1线、支3-1线、第一支线、第二支线、第三支线、第五支线)检测服务,东兴市罗浮大道(跨越大道至竹山进港大道段)道路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防雷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报价:30.3;单位:% | ||||
检测服务期 | 27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吴卓;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3004;身份证号:450106******05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巴马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工程 ,万有(南宁)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一期配套路网工程(纬三路、南北向支路1)独立项检测工程检测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科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防雷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报价:28.7;单位:% | ||||
检测服务期 | 27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韩金田;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299;身份证号:310110******32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 港城一路(粤桂园一路-热电二路)、广业大道北段(粤港二路-贵梧高速连线建设工程)、 港城三路(广业大道-热电一路)工程检测服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 http://www.fcgzbzj.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邓恩政0770-6109882 | ||
投诉受理部门 |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2880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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