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石落山炳忠石灰岩矿、石落山罗永江石场、大圩镇东皇白面寨显忠、福林石灰岩矿生态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石落山炳忠石灰岩矿、石落山罗永江石场、大圩镇东皇白面寨显忠、福林石灰岩矿生态修复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2733 | |||
招标人 | 贵港荷丰农村产权流转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贵港荷丰农村产权流转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浩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贵港市港北区大圩东皇白面寨显忠、福林石灰岩矿生态修复包括:清除山体、土地整平、植被恢复工程及监测管护工程等。项目实施面积5.2559公顷。 2、贵港市港北区港城石落山炳忠石灰岩矿生态修复包括:清除山体、土地整平、植被恢复工程及监测管护工程等。项目实施面积1.5115公顷。 3、贵港市港北区港城石落山罗永江石场生态修复包括:清除山体、土地整平、植被恢复工程及监测管护工程等。项目实施面积0.7767公顷。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2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高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高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陆拾陆万零叁佰贰拾伍元捌角捌分 (¥15660325.88)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区 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2022〕 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2号)《贵港市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政策若干措施(试行)》(贵政办通〔2021〕23号)要求。 | |||
项目经理 | 甘啟程(注册编号:桂245131329167;身份证号:450621********04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闭伟锋(身份证号:452502********027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霆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陆拾柒万贰仟玖佰捌拾元壹角捌分(¥15672980.18) | |||||
工期 | 2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区 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2022〕 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2号)《贵港市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政策若干措施(试行)》(贵政办通〔2021〕23号)要求。 | |||
项目经理 | 刘金兴(注册编号:桂245121224125;身份证号:450802********053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谭伟莉(身份证号:450803********498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林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陆拾柒万零捌拾元叁角柒分(¥15670080.37)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区 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2022〕 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2号)《贵港市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政策若干措施(试行)》(贵政办通〔2021〕23号)要求。 | |||
项目经理 | 王翊(注册编号:桂245141438192;身份证号:452632********003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许小媚(身份证号:450881********03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铨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B1.14投标人已标价工程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清单,不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工程名称: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港城石落山炳忠、石灰岩矿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主体工程预算表序号3.2.5.2,没有计量单位;工程名称: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东皇白面寨显忠、福林等2座石灰岩矿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主体工程预算表序号3.2.5.2,没有计量单位;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序号4.3,没有计量单位。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港北区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561330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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