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LJ2022-021 | |||||||||||
项目名称 | 柳江区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一期)-九曲河河道整治沿岸滨江绿带景观(J2+413—J6+275)工程检测 | |||||||||||
建设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新城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顺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20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19开标室 | |||||||||||
招标控制价(费率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应注明招标控制价的计算公式 | 107.072万元(即152.96×(1-30%)=107.072)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中衡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广西众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让利系数/费率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 人民币壹佰零贰万柒仟捌佰玖拾壹元贰角整(¥1027891.20元) | 人民币壹佰零壹万柒仟壹佰捌拾肆元整 (¥1017184.00元) | 人民币壹佰零肆万玖仟叁佰零伍元陆角整 (¥1049305.60元)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①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本招标范围的☑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 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③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 ①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本招标范围的☑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 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③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 ①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本招标范围的☑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 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③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 ①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本招标范围的☑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 □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 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③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 ||||||||
财务要求 | 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资格要求:无。加分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接过园林工程检测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检测项目或单项合同价8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检测业绩(接受在建工程作为类似业绩) | 1、柳江新城区南四路项目(K0+705.192~K3+036.182)段检测; 2、南宁市朝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秀厢大道~罗伞岭水库)常规检测; 3、马巢河流域治理工程(三期工程)独立项检测; 4、马巢河流域治理工程(三期工程)常规检测; 5、梧州市城区社会停车场及配套综合提升(二期)PPP项目检测; 6、防城港城南新区路网工程B-5号路项目检测 | 1、白露村城中村安置用地周边支路路网工程检测; 2、柳东工人文化宫项目工程检测 | 1、柳州市阳和南路下穿泉南高速公路通道工程(下穿部分)检测 | ||||||||
诚信要求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且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承接业务。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检测报告批准权、审核权或检测上岗资格。1、 招标人拒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中的主体(依据桂建发(2018)5 号)参加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2、招标人不接受在最近1 年度(指考核情况通报下发之日投标截止之日最近的 1 个年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诚信评价综合评分低于 60 分的企业参加 投标; 3、招标人不接受近 1 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检测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且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承接业务。 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检测报告批准权、审核权或检测上岗资格。 未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在最近 1 年度 (指考核情况通报下发之日投标截止之日最近的 1 个年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诚信评价综合评分高于 60 分; 项目负责人近1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且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承接业务。 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检测报告批准权、审核权或检测上岗资格。 未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在最近 1 年度 (指考核情况通报下发之日投标截止之日最近的 1 个年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诚信评价综合评分高于 60 分; 项目负责人近1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且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承接业务。 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检测报告批准权、审核权或检测上岗资格。 未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在最近 1 年度 (指考核情况通报下发之日投标截止之日最近的 1 个年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诚信评价综合评分高于 60 分; 项目负责人近1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 ||||||||
其他要求 | 无 | 无 | 无 | 无 | ||||||||
三、评标情况 | ||||||||||||
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 被否决投标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无 | 无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A随机抽取情况 | 无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6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27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柳江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7217623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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