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21市招标办-303 |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北外环西片区白露工业园路网工程(三期)-青香路(滨江路—白露大道)、红柳路(滨江路—白露大道)、滨江路(青香路—弘义路)、维义西路工程检测 | ||||||||
建设单位 |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弘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6月23日 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9开标室 | ||||||||
招标控制价 | 4170320.00元 | ||||||||
A随(如有) | /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广西万翔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广西戈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陆拾贰万柒仟叁佰零壹元陆角(¥2627301.60) | 人民币贰佰肆拾陆万零肆佰捌拾捌元捌角(¥2460488.80) | 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伍仟伍佰玖拾捌元肆角(¥2585598.40)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本招标范围的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 企业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 企业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 企业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一般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提供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提供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提供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资格业绩要求:无 加分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签订的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检测业绩。 | 加分业绩: 1. 三江县龙吉大道北段扩建工程检测; 2.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和源路南段(静兰大桥段至洛维高速公路段)-(0+00~1+340)、(1+340~3+518.927)工程检测; 3.柳州市君武路延长线工程(一期)检测; 4.柳州市沙塘至走马道路工程检测; 5.柳州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一期)西江路口市政配套工程。 | 加分业绩:无 | 加分业绩:无 | |||||
诚信要求 | 招标人拒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中的主体(依据桂建发(2018)5号)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近1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检测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 未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项目负责人近1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 未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项目负责人近1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 未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项目负责人近1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 |||||
其他要求 | 无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无 | 无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A随抽取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6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29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五、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4031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六、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 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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