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市甬江软件产业园(鄞州信创园)电子设备制造项目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02-330212-04-01-102477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甬软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信立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东至波波城公园,西至江东污水处理厂东侧,北至甬江大道,南至曙光北路。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6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7万平方米。规划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包括产业用房及其配套用房。其中Ⅰ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0.1万平方米,包括南区地下室、T1、T2、T3楼,建筑高度小于120米,II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包括北区地下室、A1、A2、A3、A4、B1、B2、B3、C1、C2、C3楼。标段划分以地下室地下二层外墙为界,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标段划分示意图,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项目基地位于原东城花鸟市场地块,东至波波城公园,西至江东污水处理厂东侧,北至甬江大道,南至曙光北路。
2.2招标范围:
I标段:I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检测,包括静载抗压、静载抗拔、钢筋笼检测、低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声测管检测等内容。
II标段:II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检测,包括静载抗压、静载抗拔、焊缝探伤检测、低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等内容。
2.3招标控制价:I标段:751188元;II标段:792169元。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I标段:满足总包进度要求,桩基检测结束后7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并经招标人确认为止;招标人如要求分批检测、分批提交检测报告的,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时间要求。
II标段:满足总包进度要求,桩基检测结束后7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并经招标人确认为止;招标人如要求分批检测、分批提交检测报告的,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时间要求。
2.6质量要求:检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提供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两项条件:
①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中包含本次所招标段招标范围内的检测内容(II标段中的焊缝探伤检测除外)。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2个标段任意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6日9:00时至2023年6月9日23:59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 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5未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I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II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电子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地点详见当日会场安排告示牌)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甬软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湾广场100号
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立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路189号2001室
联系人:欧李忠、邵旭彬
电 话:0574-87152855、13957866334
11.监管单位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574-8928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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