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港南岸毓龙街区华茂厂项目鉴定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洋港南岸毓龙街区华茂厂项目鉴定服务。
2、项目地点:新洋港南岸毓龙街区。
3、项目规模:华茂厂地块北邻新洋港,南边紧靠通港路,东边为规划中的时光码头。保留改造一栋3层建筑为高端酒店,保留建筑面积 5679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288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566 平方米;鉴定的面积约5679 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委托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4、服务期要求:进场鉴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鉴定报告书。
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招标人及主管部门的要求。
6、招标范围:新洋港南岸毓龙街区华茂厂鉴定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地基基础检查、上部结构检查、房屋整体倾斜测量、结构构件变形测量、结构体系调查、结构损伤检测、轴线距离及净高测量、构件截面尺寸测量、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混凝土构件配筋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测量、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测量、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构件侧向位移测量、砖块强度检测、砌筑砂浆检测、围护结构检查、楼板承载力现场试验、结构安全性鉴定、抗震性鉴定、耐久性评估等内容,完成收集测量所有数据,编制鉴定文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房屋加固建议书。其服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服务标准,服务过程中不得减少国家相关服务规定中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授权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的独立法人。持外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江苏省住建厅备案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日,则为2020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鉴定服务项目业绩。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燕舞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人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7日18:00时前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发送至1296530250@qq.com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燕舞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乐为
联系电话:1735235294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史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1595029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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