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湘西自治州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抽样复核项目,比选人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采用比选方式,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抽样复核项目
二、比选标的、技术要求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单位:元) | 响应最高限价(单位:元) |
1 | 湘西自治州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抽样复核项目 | 480000.00 | 480000.00 |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比选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处于有效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其中检测机构须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新一期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湘西自治州),比选申请人须入住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比选申请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4月 17 日至2024年 4 月 18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2室
方式: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领取。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4 月 22 日15时00分。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开发路3号(州人防大楼)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开发路3号(州人防大楼)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507435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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